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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案件中:工作时间、工资、加班费的计算公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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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作时间和工资的计算公式


   1、工作时间的计算:

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节假日)=250天

季工作日:250天÷4季=62.5天/季/

月工作日:250天÷12月=20.83天/月

工作小时数的计算:以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


  2.职工月平均工资:

职工月平均工资=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÷实际发放工资月数


   3.小时工资的折算:

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;

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;

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。(这里注意和月工作日不一样,经常有人搞混,因为法定节假日还是需要支付工资的,所以不需要减除 11)


  4.二倍工资差额:

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式:当月已支付工资(含加班、津贴)÷31天×当月上班天数。

二倍工资的起算从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,最多支持11个月。

➀月薪工资:月工资额÷21.75天×当月考勤天数

➁月计件工资:计件单价×当月所做件数

月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
二、年休假天数



  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

   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

   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

三、加班费的计算公式



  1.平时加班费:月工资额÷21.75天÷8小时×1.5倍×平时加班时数

  2.假日加班费:月工资额÷21.75天÷8小时×2倍×假日加班时数

3.法定假日加班费:月工资额÷21.75天÷8小时×3倍×法定假日加班时数


文章分类: 法律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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